洛阳“公积金贷+商贷”购房 近期有望实现

发布时间: 2017-04-28 16:15:13 发布作者: 众易居洛阳装修网 浏览人数:274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走进《百姓问政》直播间,接受问政嘉宾及场外群众提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在现场透露,我市已制定《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近期有望实施。届时,市民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洛阳“公积金贷+商贷”购房 近期有望实现

打击利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

短片:暗访人员以住房公积金提取者的身份与一家公积金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对方称,由他们制作一套虚假购房手续,然后提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3天至7天就可以提取公积金。对方还表示,由于提取公积金的风险较大,所以要收取25%的服务费用。那么,利用虚假手续提取公积金后,会不会影响以后公积金的缴纳或提取呢?对方则表示,“从来没有出过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勇敏:利用虚假手续提取公积金是一种违法行为,从短片看,这家代理机构是极具欺骗性的。近年,随着职工账户的余额越来越多,加之我市这些年出台的一些公积金宽松提取政策,让一些不法人员钻了空子。目前,我们已将发现的此类情况移交给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孙红军:我们在工作中确实发现有职工利用虚假资料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现象,正在予以严厉打击。我们将采取加强宣传的方法,时刻提醒职工要依法办理公积金业务;将梳理工作流程,堵塞各类漏洞;还将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避免有关情况的发生。

公积金使用范围将再扩大

短片:市民赵先生大学毕业后被一家民营企业聘用,一干就是10年,可单位始终没有给他缴存过住房公积金。赵先生所在单位的前身是国有企业,2002年改制成为民营企业,目前在职职工200多名。该企业不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大家对此颇有微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文波:赵先生曾反映过这个问题,我们也与这家企业取得联系并告知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一些法规,要求其建立公积金制度,并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这家企业的负责人以效益不好等为由,迟迟没有拿出相关方案。今年1月,我中心将此立案,对该企业下达了催建催缴通知书。今年3月,我中心又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4月底前办理缴存开户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孙红军:去年10月,省政府印发有关文件,对公积金使用受益范围进行再扩大。为贯彻省政府通知精神,我市也将印发相关文件,届时,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受益范围也将再度扩大。

“组合贷款”购房近期有望实现

现场观众: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而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我市可否提高贷款额度或放宽贷款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霍剑敏:目前我市不便于提高贷款额度。近几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个贷率和资金使用率非常高,去年的个贷率达98.6%,一直处在高位运行状态。去年,我们从银行借款3.4亿元,用于发放贷款。从今年开始,我们准备实施组合贷款政策,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模式同时运行。目前,这一政策已经研究制定完毕,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就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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